根据工作需要和缺编情况,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市编委、市委组织部同意,中共周口市委办公室、中共周口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周口市委机要局决定公开考试选用工作人员,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考选范围和数量
1.面向全省考试选用市委办公室文秘9名(以下简称“职位1”)。
2.面向周口市市直单位(公检法司行政机关除外)考试选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5名(以下简称“职位2”)。
3.面向全市考试选用市委机要局文秘1名(以下简称“职位3”)。
二、考选资格和条件
(一)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除应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身体健康;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4年11月30日后出生);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2.须为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副科级及以下公务员(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两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道德品质端正,自律意识强,公道正派,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4.与选用单位现职工作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相关年限计算截至2017年11月30日。
(二)职位要求
1.报考职位1或职位3,须为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副科级及以下公务员(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高的文字综合能力。
2.报考职位2,须是在市直单位(公检法司行政机关除外)工作,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副科级及以下公务员(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具有较高的文字综合能力;须带编调剂。
3.报考职位3,须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须政审。
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1个职位,各职位间不进行调剂。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本次考试选用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选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条件审查
1.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本次公开考试选用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个人报名要经组织同意,各级各单位应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人选参加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3日~2017年12月7日,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5时30分
报名地点:周口市川汇区七一中路周口市委办公室人事科(5楼507)
2.报考资格审查和推荐。
报名人员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www.hnrsks.com),下载填报《中共周口市委办公室公开考试选用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贴照片),同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干部任免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录用文件)复印件各1份,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须和报名表上的照片同一底版,照片背面注明报考者姓名)。考生所在单位的纪检部门会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考生资格初审工作,加盖单位公章后,将报名表及相关证件一并上报。考试选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考选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贯穿于考选工作全过程。考生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报考资格,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给予相关处分。
3.报名人数与拟选用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5比1,达不到比例的相应核减选用名额。
4.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计分方法。其中,笔试和面试分别占80%和20%。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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