郸城公检法联手治老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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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城公检法联手治老赖

将对6类老赖追究刑事责任


2008年11月04日 星期二

        大手大脚花钱,就是不履行判决;明知有钱,硬要藏匿或转账户赖账,甚至利用职权阻碍法院执行……这些老赖令社会痛恶。近日,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法院执行力度,郸城县法院联合检察院、公安局,根据刑法规定及其司法解释,对6类老赖追究刑事责任。

      该县法院负责人介绍,执行无果导致“空调”“白判”,严重危害社会稳定,也使法院威信度降低;破解执行难,是法院系统历年来最为头疼的事。该县法院和检察、公安机关联合深入研究,决定对6种老赖追究刑事责任,以震慑犯罪。

      6种老赖包括:故意隐藏、转移、无偿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故意毁损财产,或者伪造、变造财产权属的有关凭证和资料,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不申报或不如实申报其财产的;为逃避债务隐瞒常住地址、下落不明,致使人民法院无法查找其下落的;不履行赔偿义务,反而进行高消费、挥霍金钱,数额巨大的;利用职权妨害执行,协助、串通相关人员逃避执行的;负有执行义务人,煽动或指使他人妨碍执行的。对于这些老赖,一经查实,该县公安机关可立即对其刑事拘留,并由检察机关批捕公诉,最终从严、从重判处其刑事责任。(晚报记者 徐松)

      线索提供  刘学勇 郝伟

     

来源: 中华龙都网 编辑: 凡留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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