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病难、看病贵,已经逐步成为目前社会上的突出问题之一。造成这种局面是医疗改革以来多种复杂因素的结果,导致陷入群众不满意、政府不满意、医院也不满意的怪圈之中。”政协委员方慧敏在提案中说。
方慧敏委员说,患者走进医院看病,动辄就需几百元上千元。但如果转到另一家医院,就面临着一系列检查和化验又要重做,这些检查费和化验费又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过度诊断、过度治疗,加重了“看病难、看病贵”的痼疾。
方慧敏委员建议,市卫生局调查研究全市的医疗资源特别是大型医疗设备的配置及效益现状,指导协调全市医疗机构合理应用医疗资源;建立大型医疗设备质量控制标准和管理考核标准,相同类型、档次的大型医疗检查设备,从检查程序、图片质量及工作条件到报告单位书写逐步规范化、标准化,以便检查结果通用。该不该做某项检查,主治医师应在病历上注明理由,杜绝过度检查;如因病情变化或已做的检查结果难以提供某些必要的信息资料等原因,主治医师在病历上应注明复查理由,经患者同意后,方可实施重复检查。(记者 孙建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