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周口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周口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您当前的位置 :中华龙都网  >> 新闻中心     来源:周口日报 2009-02-17 09:09:44 
分享到

    (2009年2月16日周口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周口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明山所作的《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总结成绩客观全面,查找问题实事求是,提出的今年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部署,符合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市委二届七次全会精神,符合我市法院工作实际。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公正司法,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狠抓队伍建设,不断推进司法改革、强化基层基础建设,为更好地服务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做出新的贡献。

[ 责任编辑:范梦博 ]

扫码二维码关注周口日报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