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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体育场馆可有偿向社会开放 不能以营利为目的
学校体育场馆可有偿向社会开放 不能以营利为目的

2017-03-13 09:37:39 | 来源:新京报
 

    学校体育场馆可有偿向社会开放

    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明确不能以营利为目的;北京已开始试点,拟明年下半年出台开放办法

    新京报讯 近日,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开放时间、开放条件、开放对象、收费标准等问题,以缓解青少年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与体育场馆资源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

    近年来,我国积极推进健康中国,发展体育事业,并相继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等文件。

    然而,我国仍面临体育场馆的教学属性和社会健身要求不相匹配,学校体育场馆设施的资源不足、使用效益不高与学校、社会需求之间的供求矛盾。同时也存在着教学时间和社会开放时间冲突,服务运行的盈利性和公益性难以平衡及责任的认定难以区分等问题。

    此次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印发的《意见》指出,根据《全民健身条例》要求,学校应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体育场馆,公办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体育场馆;鼓励民办学校向社会开放体育场馆。

    同时提出,到2020年,建设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典型,通过典型示范引领,带动具备条件的学校积极开放。

    记者梳理发现,浙江、陕西、安徽等多个省份地区之前已出台相关文件鼓励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今年3月12日起,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10所学校室内体育场馆将面向社会开放,市民通过微信预约即可进入学校健身。

    焦点1

    开放条件

    开放学校器材等需安全可靠

    《意见》鼓励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但并不是所有学校都可以开放场馆,需具备五项基本条件。只要符合条件的学校,都要积极推进体育场馆开放。

    记者注意到,这五项条件中,有两项与安全有关。一是学校体育场馆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规范,包括明确的责任区分办法和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条件、机制及应对突发情况的处置措施和能力。

    硬件安全方面,《意见》要求,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和器材等安全可靠,符合国家安全、卫生和质量标准及相关要求。

    在空间和时间方面也要具备相应条件。《意见》提出,学校体育场馆区域与学校教学区域相对独立或隔离,体育场馆开放不影响学校其他工作正常进行。在满足本校师生日常体育活动需求的基础上,学校体育场还应有向社会开放的容量和时间段。

    最后,运维方面,学校要有相对稳定的体育场馆设施更新、维护和运转的经费,能定期对场馆、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

    焦点2

    开放时间

    应与当地居民工作时间错开

    《意见》要求合理确定开放对象,主要面向本校学生、学区内学生、学校周边社区居民和社会组织。具体来看,需要“根据体育场馆面积、适用范围和开放服务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开放对象范围和容量”。

    在开放时间方面,总体上,学校的体育场馆开放应在教学时间与体育活动时间之外进行。针对不同情况,《意见》还提出多项具体要求。

    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优先向学生开放,并在保证校园安全的前提下向社会开放,可实行定时定段与预约开放相结合。

    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学校体育场馆应适当延长开放时间。

    此外,《意见》明确,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时间应与当地居民的工作时间、学习时间适当错开。

    焦点3

    收费方式

    有偿开放不能以营利为目的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提出,学校体育场馆根据不同对象可采取免费、优惠或有偿开放方式,有偿开放不能以营利为目的。

    根据《全民健身条例》规定,学校可根据维持设施运营的需要向使用体育设施的开放人群收取必要的费用,收费标准应经当地物价部门核准,并向社会公示。

    不过,对青少年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等,原则上应实行免费。

    《意见》还提出,学校场馆开放形成稳定的运营模式。学校要积极探索体育场馆开放的运营方式,建立适合当地需要的运营模式。

    鼓励学校开展以校管理为主的运营模式,探索建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专业组织运营的模式。

    - 落地

    北京试点街镇共建协商模式

    新京报讯 3月8日上午,在北京市政府新闻办联合市体育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市体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拟通过一年试点,探索出台办法推动中小学体育场馆开放。

    新修订的《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本月起实施。《条例》明确,中小学校体育场馆和设施主要在乡镇政府、街道办辖区和城乡社区内按照互助合作、社区共建、资源共享的方式有序开放,区政府应提供经费支持。

    市体育局副巡视员卢宏泽介绍,对于开放中小学体育场馆,目前北京正进行试点,随后将出台具体实施办法。

    据了解,2010年,北京市曾拿出500万元体彩公益金作为奖励,推动全市79所大学和646所有条件开放的中小学体育设施开放。

    市体育局群众体育处处长史江平介绍,7年前主要是推动“有条件开放”的中小学开放,这次试点将面向所有中小学。

    他表示,市体育局计划经过今年一年试点,通过社区共建、资源共享和协商,探索出符合实际情况的中小学和社会单位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办法。办法预计在明年着手拟定,争取下半年出台。

    - 追问

    如何防范安全风险?

    学校场馆开放,人们最担心的可能就是安全问题。朝阳区芳草地国际学校校长刘飞此前告诉记者,现在操场、场馆等运动场所会在非教学时间,面向有组织的社会单位开放,提前提出申请即可,也有长期合作。不过,现在社会居民还不能自由进入,主要原因就在于安全问题。“学校放学,相关人员也下班,这个时候谁来监管?”

    此次,《意见》给出了解决方案。根据规定,学校体育场馆开放要实施开放人群准入制度。场馆开放的具体实施部门可根据情况,建立开放对象信息登记和发放准入证件制度,提出健康管理和安全使用场馆设施的基本要求,明确各方责任。可以要求开放对象持证入校健身,做好身份识别。

    《意见》还要求,学校要协调周边社区和街道,制定具体场馆开放的安保实施方案和突发事故紧急处置预案,落实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开放时段治安巡查。

    同时,还要推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开放学校购买专项责任保险,鼓励引导学校、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购买运动伤害类保险。

    此外,在设施和人才建设上,也要加大保障力度。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沙璐 沙雪良

责任编辑:刘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