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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地连线,远程庭审——周口市首例涉疫妨害公务案件当庭宣判

来源:新周口客户端

作者:付永奇

2020-03-18

周口日报·新周口客户端记者 付永奇 通讯员 李娜丽

“本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某涉嫌妨害公务罪,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3月17日,商水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使用远程庭审系统出庭支持公诉我市首例涉疫情期间的妨害公务案。公诉人、审判人员、被告人在不同地方分别进入网上庭审系统,三地连线,庭审规范有序,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法庭当庭审判被告人黄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2020年1月31日16时许,被告人黄某某酒后到本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卡点”滋事,与在场群众发生纠纷,引起人员聚集。民警在口头传唤双方当事人到派出所说明情况时,被告人黄某某以暴力方法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3月9日受理该案后,该院通过远程提讯对被告人黄某某进行了权利义务告知和讯问。3月10日以被告人黄某某涉嫌妨害公务罪,适用速裁程序向商水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该院根据最高检下发的《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河南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依法、规范、高效运用信息化技术办理刑事案件的通知》精神,本着“必须做好防控,必须办好案件、必须用好科技”的原则,多次与商水县人民法院、商水县看守所沟通疫情期间办案方式和细节,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开展法律文书告知、电子卷宗阅卷、预约远程提讯、利用远程庭审系统出庭公诉工作,积极主动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坚决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责任编辑:李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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