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周口日报
作者:
2020-10-17
因我市水系治理项目建设需要,需迁移该项目区域内全部坟墓,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朝阳路鲁花油厂围墙以东、武盛大道以西、运粮河两侧的全部坟墓。
二、迁坟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日内,请上述范围内的坟墓在公告期限内迁出,逾期未迁出的,将视为无主坟处理。相关补偿事宜与所在居委会干部对接。
特此公告
河南周口经济开发区淮河路办事处
2020年10月16日
[责任编辑:张鲁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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