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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县法院多举措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周口日报

作者:韦伟

2020-10-28

本报讯 (记者 韦伟) 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沈丘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立足司法职能,不断优化工作举措,以实际行动积极为企业纾困解难,助力企业健康稳步发展,充分发挥司法保障护航作用,有力推进沈丘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提高认识,转变思想。县法院多次召开党组会议,集中学习习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上级机关的各项部署要求,并组织全院干警学习相关政策文件,统一思想,提升认识,知而后行。为切实将上级各项部署要求落地、落实、落细,县法院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赵振勇挂帅,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问题为导向,有效弥补制度机制短板,严格督办评价,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平等对待,依法保护。县法院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依法审理各类商事案件,推动形成平等有序、充满活力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妥善审结买卖、租赁等合同类案件776件,尊重契约自由、维护交易公平,树立诚信原则,强化了市场主体的契约意识、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了市场经济活力。审慎审结金融借款、保险等金融类案件344件,保护合法交易,平衡各方利益,引导和规范各类金融行为,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金融司法支持。

加强惩戒,善意执行。县法院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执行活动,加大信用惩戒力度,推动完善失信惩戒机制,综合运用各种强制执行措施,保障市场主体债权得以实现。树立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以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为目的,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继续规范执行行为,严格执行管理,确保执行效果,执行到位金额1.53亿元,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严厉打击,维护权益。县法院严厉打击侵犯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影响企业发展的强迫交易、破坏生产经营等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同时,刑事审判工作注意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依法惩治侵害企业权益、破坏营商环境的违法犯罪案件10件,积极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电信诈骗、传销、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经济犯罪案件24件,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安全感和获得感。

多方联动,多元化解。县法院5个速裁团队和1个快执团队加强与金融、保险、证券等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合作,全面建立多功能、一体化诉调对接中心,完善纠纷在线解决平台功能,建立和解、调解、行政复议和诉讼有机衔接、互相协调的诉调对接平台,降低企业当事人纠纷化解成本,提升纠纷化解效率。目前,该院调解案件1420件,结案占比32.14%。

开门纳谏,强化服务。县法院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办理好营商环境提案,先后召开2次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邀请18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企业家代表座谈,听取对法院如何更好发挥审判执行职能,打造更优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此外,县法院主动延伸司法服务,由院党组领导带队,资深法官深入到各重点企业开展实地调研走访,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宣讲,帮助企业做好法律风险防范。

信息公开,阳光司法。县法院加强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完善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全面实现网上预约、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阅卷等,畅通网上办事渠道,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甚至不跑腿。深化审判流程、庭审过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通过网站、短信、微信等多种渠道,主动向当事人和律师推送案件流程信息,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责任编辑:李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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