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周道客户端
2020-11-02
周口日报·周道客户端记者 李瑞才 通讯员 宋福利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坚决遏制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件频发态势,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近日,鹿邑县生态环境分局、公安局、检察院联合印发《鹿邑县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开启联合执法行动,严打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四措并举倒逼辖区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清零”。
一是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行为,整体推进。各乡镇、办事处及产业集聚区作为重点区域,突出“五大重点行为”,紧盯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单位,通过查阅环评、排污许可、台账记录、申报记录、生产记录、用电记录、转移联单、接收单位相关记录、运输车辆进出厂记录、车辆运行轨迹等,核实台账记录和申报的危险废物种类、数量与实际情况、危险废物贮存情况与台账处置、危险废物的费用与产生数量等是否相符;使用的原料与产生的危险废物数量是否平衡;并延伸到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核对;核实是否存在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行为,是否存在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是否存在将危险废物提供给无证经营单位利用处置,是否存在其他环境违法行为。
二是全面开展企业摸排、案源摸排,紧盯线索深挖。按照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分类监管要求、对“12369”“110”举报热线线索和2018年以来涉危险废物行政拘留、刑事立案侦查的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再深挖、再扩源,在全面摸排的同时,充分利用自动监控、视频监控、用电监控、遥感、无人机巡查、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对相关企业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加大远程巡视监控力度,及时发现危险废物非法交易、运输、倾倒违法犯罪线索。
三是依法调查,严打违法。针对线索摸排和在重点企业单位监管中发现的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问题,生态环境部门抽调相关人员联合公安机关、监察机关组成专案组,对非法转移、倾倒的危险废物追根溯源,摸清产生、运输、倾倒链条,对链条上全部涉案企业和个人,依法实施严惩重罚,对符合移送行政拘留条件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相关材料抄送同级检察机关,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对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继续受到损害的,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四是强化“内外”联动,全面落实责任。全县各乡(镇)、办事处、县直各单位,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总体要求,密切协调配合,实施部门联动,建立政府主导、行业主管、部门协调、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监管体系,全面建立案件移送、法律监督、线索通报、联合办案、联席会议、重大案件联合督办和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精准打击一批、移送行政拘留一批、移送司法刑事打击一批,对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大案要案查处绝不手软,铲除非法收集、利用、倾倒、处置危险废物链条,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保障好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责任编辑:马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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