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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县:强化资金监管 确保扶贫成效

来源:周道客户端

作者:高洪驰

2020-11-16

周口日报·周道客户端记者 高洪驰 通讯员 白义江

今年,西华县采取得力措施,加大对扶贫资金和涉农资金的统筹整合管理力度,全年实际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1404.29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类和产业扶贫类项目,目前已支付扶贫类资金19107.14万元,有效确保了脱贫攻坚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确保扶贫资金整合工作顺利开展,提高财政资金便用效益,西华县财政局成立了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办公室,协助县委、县政府对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规划、项目申报、资金分配等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并研究出台了《西华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及拨付操作规程》《西华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了整合资金单位之间、股室之间拨付管理流程,明确了管理职责,明析了项目单位报账流程,并按照文件要求及具体操作程序、操作办法逐条落实,确保扶贫项目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加快扶贫项目施工进度,定期对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建设进度进行督办和通报,督促各单位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完成任务。县政府召开重点任务交办专题会,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分别交给县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适时召开项目推进会,施工单位对工程进度情况进行汇报,对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在资金拨付中,向项目单位每周发一次催办函,督促其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并及时报账。建立扶贫资金进度日报制度,将各乡镇、相关单位每天的支出情况进行汇总排序。对扶贫资金报账设立绿色通道,做到随到随报,优先保障扶贫资金报账,采取“一站式”服务,在接到县扶贫办下发的实施方案后,县财政局直接将扶贫资金拨入国库支付中心,确保扶贫资金支出管理规范。对已履行招投标、议标程序并已签订施工合同的扶贫项目,正式进驻项目工地组织施工的,根据项目责任单位的申请,预付合同金额30%的扶贫资金作为工程预付款,可暂时不开税票。项目完工经责任单位验收合格,实施单位开具发票,县财政局依据责任单位签订的合同再拨付合同金额62%的扶贫资金。暂不具备报账条件的,经项目责任单位对项目实施进度确认并提出支付申请,县财政局按照比工程实际进度低10%的比例拨付工程款,对小额项目采取项目完工验收后一次性报账的方法。

把扶贫资金支出审核关口前移。项目责任单位对实施单位提交的报账拨款申请资料要在3日内审核完毕,并向县财政局申请报账拨款。对存在资料不规范、手续不完善等问题,一律不予拨付资金,并立即退回主管单位进行复核、整改,责令逐项逐笔规范到位,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不予支付。将预算安排的扶贫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严格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报账制。扶贫项目建设资金按照有关规定直接支付到供应商,涉及贫困人口个人的补助类资金按规定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不得违规提取和支付现金。

截至目前,西华县全年实际统筹整合用于基础设施类和产业扶贫类财政涉农资金21404.29万元,已支付扶贫资金19107.14万元,占已整合资金的89.27%。

[责任编辑:李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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