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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法院发致歉声明:已依法解除对未成年人的限制消费令

来源:大河网

作者:

2020-12-18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段伟朵

近日,南方周末一则《无力“替父还债”55万, 9岁孤女被限制消费》的报道,引发热议。16日,记者从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郑重发出致歉声明,法院已依法解除了对该未成年人的限制消费令。

9岁孤女被限制消费引发社会关注。据悉,8年前,陈蔓(化名)的生父杀害了她的生母和外婆,后被判处死刑。陈蔓父亲杀妻后准备卖房,但买主王某交了55万元购房款后,房子没能过户。2017年3月,王某把当时6岁的陈蔓告上法庭,要求判令购房合同合法有效。被法院驳回。2018年下半年,王某再次起诉陈蔓,这次是要求判令解除转让合同,归还购房款55万元,获法院支持。

随后,王某申请强制执行,陈蔓被法院限制了高消费。经报道后引发社会关注。

“现在,我们郑重地对大家说一声:我们错了! ”16日,金水区人民法院发布了致歉声明,明确指出:近日,金水法院执行人员对一名九岁儿童采取限制高消费的执行措施,引发广大网友高度关注。法院立即对案件进行了复查,对未成年人发出限制消费令不符合相关立法精神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是错误的。法院已依法解除了限制消费令。

金水法院表示,儿童健康成长高于一切!法院个别执行人员机械司法,造成了很不好的社会影响,在今后工作中,法院将认真汲取教训,正确理解立法和司法解释精神,牢固树立审慎、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放在最优先的位置,追求情、理、法相统一的司法目标,公平保护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田青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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