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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城县纪委监委驻公安局纪检组——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营造良好干事创业环境

来源:周道客户端

作者:

2020-12-24

周口日报·周道客户端记者 徐松 通讯员马岩赵文涛

“感谢纪委监委为我澄清正名,要不然这种诬告非但冤枉我,更影响我的工作。以后我会更加努力工作,更加廉洁自律,为平安郸城贡献力量。”日前,被反复举报长达两年之久的郸城县新城区派出所谢某某,接到县纪委监委驻公安局纪检组查清案由、依法处理诬告者的结果时激动不已。

2020年4月24日,郸城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收到匿名信反映:“谢某某在办理新城区响盘庄社区刑事案件过程中收受他人贿赂12万元,办理取保侯审后又把人抓进监狱,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线索。

县纪委监委迅速成立核查组展开调查。经调查发现,举报信反映内容均不属实。经精准研判,认定属于诬告陷害类。5月8日,核查组把问题线索移交给打击诬告陷害工作专班。工作专班重拳出击,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现已批捕1人,取保侯审1人,监视居住1人。

为还谢某某清白,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专程到新城办事处召开案件反馈会,当场为谢某某澄清事实。这是郸城县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一个缩影。

2020年,《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规则》出台后,郸城县纪委把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定为全年重点工作之一,成立严厉打击诬告陷害工作专班,出台《诬告陷害问题线索相互移送和办理结果及时反馈暂行办法》,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处置、优先办理。同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及时为受到诬告者澄清正名,旗帜鲜明地为敢担当、干实事的干部撑腰鼓劲,让敢担当的干部消除顾虑、放下包袱,把精力放到工作上。

[责任编辑:张鲁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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