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牛勇威 通讯员 马殿力)为落实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川汇区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推动川汇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近日,川汇区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司法鉴定工作座谈会。
座谈会上,参会人员围绕评估机构选取、控制鉴定时间节点、落实拍卖收费标准、建立司法鉴定机构信用评估机制等问题展开讨论。针对参会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提出的当事人不交费导致评估时间拖延、拍卖后结算的收费方式影响公司财务系统、评估标准不统一导致评估结果差异大等问题,鉴定室工作人员表示,今后鉴定评估工作开展将主要从以下方面着手,一是择优选取鉴定评估机构,杜绝虚高评估现象,打破单一对外委托模式,摇号选取确定鉴定评估公司;二是推行评估费用预交办法,评估拍卖前预交一半费用,评估拍卖后按照实际拍卖成交价缴纳剩余评估费用,多出部分予以退回;三是建立司法鉴定机构信用评估机制,与鉴定评估机构的等级管理制度挂钩,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公正。
对于川汇区人民法院提出的鉴定评估管理细则,各鉴定评估机构纷纷表示肯定和支持,并表示将进一步规范自我管理,定期与川汇区人民法院进行沟通,全力配合各项鉴定评估工作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