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4月26日
第05版:法苑

意外的车祸 圆满的结局

本报讯 近日,沈丘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巧用“情理、道理、法理”,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让因车祸导致多年友情破裂的双方当事人,重新把手握在了一起。

2015年9月,张某和王某同几个朋友一起吃饭,几个人有说有笑走出饭店,不料下起了小雨,张某执意要送王某回家,没想到一番好意却惹出了一场祸端。21时许,张某驾驶车辆在一拐弯处因操作不当将路边的广告牌撞倒,坐在副驾驶的王某被砸伤,张某和车里的其他人也不同程度受伤。后经事故中队认定,张某负全部责任,王某的伤情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事故发生后,张某在支付王某各项费用3万元后,以无钱为由未再支付。王某及其家人多次找张某,双方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王某伤心气愤之下,将张某诉至法院。

沈丘县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作出判决,判决张某赔偿王某各项损失共计96220元,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履行完毕。判决生效后,张某未履行。2017年3月,王某申请执行。执行法官向张某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张某以经济困难为由拒不履行。执行法官多次做张某的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严肃告知其拒不履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执行法官耐心劝导申请人王某,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念在多年友情,在法官一次一次调解下,4月18日,张某与王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张某一次性支付王某6万元,王某自愿放弃余额6220元。

(杜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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