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室(院)、中心: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在全国建设系统进一步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的意见》(建法〔2001〕 9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组建仲裁机构在有关经济领域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的通知》(豫政办〔2000〕 103号)和《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豫办〔2016〕 ]42号)精神,加快我市在国土资源、房地产和建筑领域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及时高效化解矛盾纠纷,优化国土资源、住建系统法制环境,维护良好经济秩序,根据《周口仲裁委员关于设立案件受理分支机构的意见》(周仲字〔2015〕 ]1号),经研究决定成立周口仲裁委员会房地产与建设工程仲裁院。周口仲裁委员会房地产与建设工程仲裁院是周口仲裁委员会的二级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在国土资源、住建系统宣传推行仲裁法律制度,依法办理国土资源、住建系统发生的各种经济合同纠纷,全方位为国土资源、住建系统提供仲裁法律服务,为周口社会经济快速和谐发展服务。
人员组成如下:院 长 沙国彬
副院长 师杰堂 赵英
2018年6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