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6月21日
第05版:法苑双周刊

向虚假作证亮剑

全市两级法院重拳维护诚信诉讼

本报讯(记者 姬慧洋 通讯员 李莹 )近日,商水法院审理了一起债务纠纷案,被告毛某某在庭审中否认借条系其本人所写,作虚假陈述,妨碍民事诉讼,商水法院对其依法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决定。据了解,为预防和遏制虚假诉讼、恶意诉讼、虚假陈述、虚假作证行为,维护法律权威和司法秩序,提升民商事审判质量,5月底,市中级法院党组决定在全市两级法院开展“加强诚信诉讼、打击虚假作证”活动。

活动要求全市两级法院在民商事审判中,如果发现当事人、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等诉讼参与人存在故意虚假陈述、伪造变造证据、冒名参加诉讼、虚假作证等行为,将依法予以罚款、司法拘留,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还要向有关主管部门通报,建议吊销执业资格,进行联合惩戒。

活动开展以来,各基层法院高度重视,采取与司法行政部门联动、签署诚信诉讼承诺书、对典型案件当事人予以制裁等措施,及时按照要求向市中级法院活动办报送典型案例,活动取得初步成效。下一步,全市两级法院将加大对虚假诉讼、虚假作证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有效震慑,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充分展示诚信诉讼体系建设,向社会传播诚信诉讼理念,营造诚信诉讼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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