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31日
第03版:社会民生 PDF版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文件 豫人常(2018)37号

关于《周口市淮阳龙湖保护条例》的批复

周口市人大常委会:

周口市人大常委会于2018年9月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周口市淮阳龙湖保护条例》的报告(周人常(2018)5号),已经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9月29日审查批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请予公布,并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此复

附件:1.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周口市淮阳龙湖保护条例》的决议

2.周口市淮阳龙湖保护条例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0月18日

2018-10-31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文件 豫人常(2018)37号 1 1 周口日报 content_43992.html 1 关于《周口市淮阳龙湖保护条例》的批复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