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4日
第03版:时事·广告 PDF版

公告

为优化美化城市环境,现公告,位于商水县新城办事处南干渠南北两侧、建业城南北两侧内的附属物,限于2018年11月29日内自行迁除。公告期后视为无主处理,迁除补偿及费用请联系所属居委会干部。

电话:15346058889

商水县新城街道办事处

2018年11月24日

2018-11-24 1 1 周口日报 content_47162.html 1 公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