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河南省防雷减灾实施办法》等规定,现对2019年防雷装置定期检测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防雷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对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
二、已安装防雷装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主动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防雷装置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测,并接受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对于居民住宅的防雷装置,物业管理部门应当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并主动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防雷装置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测。
三、已安装防雷装置的单位或者个人,拒绝进行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又拒不整改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0394-8539667
13608410148
周口市气象局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