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直及省驻周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第十一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的推荐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全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把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代表我市文艺创作生产最高成就和水平,深受广大人民群众喜爱的优秀作品评选出来,营造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良好氛围,为建设“满城文化半城水、内联外通达江海”的中原港城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二、评选原则
1.坚持正确导向,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体现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
2.坚持质量第一、优中选优、强化精品意识,推选出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精品力作。
3.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尊重文艺创作生产规律,尊重作家艺术家创造性劳动。
4.坚持聚焦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讲好新时代周口故事、展示新时代周口形象,弘扬周口人文精神,具有周口特色、周口气派、周口风格。
5.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程序、严格标准、规范实施,确保评选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三、参评作品条件
1.作品门类:戏剧、电影(包括动画电影、纪录电影)、电视剧(包括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广播剧、歌曲、图书(包括文学类图书、通俗理论读物和少儿读物)。
2.时限要求:2017年1月10日至2019年5月10日首次播映、上演、出版的作品。
3.资格审定:参评单位要严格按照各类作品的申报要求,做好资格审定和申报工作。申报作品应无版权和授权争议,根据真实人物及事迹创作的作品应取得书面授权。原则上涉及同一主创人员的报送作品不宜过多。严禁有劣迹从业人员担任主创的作品参评。
四、奖项设置
评选设“组织工作奖”和“优秀作品奖”。对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授予“组织工作奖”并颁发证书;对入选“五个一工程”的参评作品,授予“优秀作品奖”,并对获得“优秀作品奖”的单位颁发证书和奖金。
五、参评作品的范围
2017年1月10日至2019年5月10日首次播映、上演、出版的戏剧、电影(包括动画电影、纪录电影)、电视剧(包括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广播剧、歌曲、图书(包括文学类图书、通俗理论读物和少儿读物),均可申报参评。
六、申报时间
2019年5月10日至5月20日为申报期,逾期未报送的作品不得参评。
七、申报作品版权及主创人员要求
各参评单位对申报作品必须拥有自主版权、奖项申报权或是第一出品方,作品的编剧、导演、演员等主创人员中要有一定数量的我市创作人员。图书必须由我省出版单位出版。同一主创人员的申报作品不超过2部。
八、申报作品数量
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申报的每个门类作品不超过2部(首)。
九、申报材料
各项作品申报时须提供申报表一式20份,戏剧、电影、电视剧、广播剧、歌曲须提供每部(首)申报作品音像制品5套(电子版存入移动硬盘或U盘,用标签注明作品类别、名称、次序及申报单位)。图书须提交15本(套)样书。各项作品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规格双面打印,按申报作品次序分别装订。申报表可翻印。各申报单位要填写上报申报作品汇总表1份。
十、具体项目要求
1.戏剧作品演出场次不得少于30场。报送的戏剧须是新编、原创作品,各剧种复排国内外经典名剧不在评选范围内。作品报送时须附文字脚本一份,除话剧外其他所有剧种须有字幕。
2.电影作品必须已在电影院线放映并有较好票房效益,电视剧作品必须已在市级以上(含市级)电视台播出并产生较好社会影响。申报前请认真检查报送作品的画面和声音质量。
3.歌曲作品必须已在市级以上(含市级)电台电视台多次播放、播出或在舞台演出,并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申报作品歌谱统一为简谱,歌曲文字材料以表一、谱一,表二、谱二依序排列。歌曲格式须为MP3,不得报送录像带和MTV影碟。报送歌曲作品必须取得词曲作者的书面授权书,如出现重复授权争议,由申报单位自行协商解决。
4.广播剧作品必须已在市级以上(含市级)电台多次播放,并具有较好社会影响。作品报送时须附文字脚本一份。
5.图书作品必须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发行量原则上不少于9000册。其中,文学类图书包括长篇小说、报告文学和纪实文学;通俗理论读物和少儿读物中,文件学习辅导读物、文章汇编、诗歌、百科科普、漫画图画、低幼读物等不能参评。
6.每项申报作品请参评单位排好次序,并在申报表中注明,加盖单位公章后统一申报。
7.申报作品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的,允许共同申报,并出具联合申报证明。
8.作品由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直有关单位统一报送至中共周口市委宣传部文艺科。
9.请各申报单位将申报作品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周口市第十一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邮箱:zxwyk@126.com。
十一、有关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按照本次评选工作的各项要求,扎实做好作品申报工作。要高度负责、精心筛选、严格审查,确保申报作品的思想内容、艺术标准和制作质量,切实把代表本地本单位创作水平的作品推荐上报上来。要严格遵守评选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共同营造公开公平、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参评作品由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市直有关单位集中报送至市委宣传部文艺科,对自行申报作品一律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周从亮 李亚东
联系电话:0394-8269640
中共周口市委宣传部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