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3日
第04版:综合新闻 PDF版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五批转办案件查处情况的公示

编号:D411600000000201912170001

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

2019年12月17日,我市接到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组交办案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迅速开展调查,立即整改落实,现将编号D411600000000201912170001号案件具体查处结果报告如下:

一、案件反映情况

沈丘县槐店镇贾寨村东400米前进停车场,在该停车场后边有一家无名洗砂场,洗砂场产生的污水直接排入村外的河道内。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反映问题属实。该洗砂场位于槐店回族镇贾寨行政村前进停车场后院,无环评手续,业主龚工厂,主要以石粉为原料,经筛分、清洗后外售,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循环利用,部分沉淀后废水排放到西侧沟渠。该场2019年3月开始生产。5月5日,当地政府发现其违法生产后,立即联合环保、国土等部门对其进行取缔。11月15日,执法人员日常巡查时,发现该场正在私自安装生产设备,立即对其下达了取缔通知书,采取断水断电措施,并责令业主拆除设备。

此次接到转办件后,调查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洗沙场未生产,部分洗砂设备未完全拆除。

三、处理整改情况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沈丘县槐店镇政府立即联合相关部门对该洗砂场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彻底取缔,并捣毁了配电房,目前已取缔到位。

四、责任追究情况

经研究,沈丘县槐店镇党委给予负有监管责任的贾寨行政村党支部书记贾铁良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贾寨行政村环保网格员常全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镇环保所长邢坤、土管所长李华兵实施约谈。

编号:D411600000000201912170002

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

2019年12月17日,我市接到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组交办案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迅速开展调查,立即整改落实,现将编号D411600000000201912170002号案件具体查处结果报告如下:

一、案件反映情况

1.郸城县双楼乡大王庄村,207省道路北,有一家生产井管的工厂,现在还有锅炉燃烧散煤,扬尘较大,噪音扰民。2.郸城县双楼乡大王庄村,207省道路南,有一家生产排水管的工厂,噪音扰民。

二、调查核实情况

问题1:经查,反映问题属实。该井管厂位于郸城县双楼乡杨张行政村大王庄村北(S207省道北),业主顾卫彬,利用原料砂石生产水泥制品的井管,无任何审批手续,属“散乱污”企业。调查人员现场检查时看到,该厂处于停产状态,厂区内堆放有部分生产原料及少量成品水泥井管,1台0.5蒸吨燃煤锅炉已拆除未移位,未发现存放燃煤。

问题2:举报问题不属实。该下水管道厂全称是河南省圆顺水泥制品厂,位于郸城县双楼乡杨张行政村大王庄村北(S207省道南),土地性质建设用地,符合双楼乡城乡规划,2019年6月建成投产,利用原料砂石生产水泥排水管,生产作业在约400平方米密闭钢构车间进行,该厂办理有营业执照,性质为非公司私营企业类型,但水泥制品项目未办理环评及审批手续。调查人员现场检查时看到,该厂处于停产状态,厂区周边均是耕地,距离最近村庄大王庄约500米,不存在噪音扰民问题。

三、处理整改情况

问题1:调查组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依法对该厂予以取缔,目前该厂配套设备和成品水泥井管正在清理中,其他已拆除清理完毕。

问题2:河南省圆顺水泥制品厂虽不存在噪声扰民现象,但通过核实,该厂存在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郸城县生态环境部门已对其依法立案查处,并责令其立即停业整改,在相关手续未批复前,不得擅自恢复经营。

四、责任追究情况

经研究,郸城县双楼乡党委给予负有环境保护属地管理职责的杨张行政村党支部书记、网格长李友才免职处理。

编号:D411600000000201912170003

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

2019年12月17日,我市接到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组交办案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迅速开展调查,立即整改落实,现将编号D411600000000201912170003号案件具体查处结果报告如下:

一、案件反映情况

郸城县防疫站北300米,路东有一家打包站,夜间工作时,噪音和粉尘较大,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反映问题属实。该打包站位于郸城县防疫站北1000米路西,业主张德礼,经营面积约400平方米。2019年9月,张德礼购买废纸打捆机1台,开展废纸收购业务,未办理任何经营手续。

三、处理整改情况

针对调查核实情况,郸城县立即按照“散乱污”取缔标准,对其依法取缔,做到“两断三清”,已整改到位。

四、责任追究情况

经研究,郸城县洺北办事处党委决定,给予负有环境保护属地管理职责的吴庄居委会党支部书记、网格长刘德生通报批评。

2019年12月20日

2019-12-23 1 1 周口日报 content_87658.html 1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五批转办案件查处情况的公示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