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3日
第04版:综合新闻 PDF版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六批转办案件查处情况的公示

编号:D411600000000201912180001

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

2019年12月18日,我市接到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组交办案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迅速开展调查,立即整改落实,现将编号D411600000000201912180001号案件具体查处结果报告如下:

一、案件反映情况

沈丘县新安集镇下溜村孙邵忠砂石料场堆放大量砂石料,已覆盖。夜间销售,车辆运输过程中,洒落的砂石造成很大扬尘。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该砂石料场位于沈丘县新安集镇下溜村,业主孙邵忠,经营范围砂石料销售,无任何相关手续。2019年11月,当地政府发现该场违法经营后,立即联合环保、国土等部门对其依法取缔,拆除厂房设备并清理场区原料。接到此次转办件后,调查组现场核查,发现该场已取缔到位。

三、处理整改情况

下一步,沈丘县将进一步加强对砂石料销售行业的环境监管,开展全方位排查和专项整治,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编号:D411600000000201912180002

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

2019年12月18日,我市接到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组交办案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迅速开展调查,立即整改落实,现将编号D411600000000201912180002号案件具体查处结果报告如下:

一、案件反映情况

1.沈丘县卞路口乡郭宏亮窑厂内有一家洗砂场,车辆过往时尘土飞扬,反应多次无果。2.沈丘县北城区三里井拆迁工地,遍地是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无人管理。

二、调查核实情况

问题1:经查,反映问题属实。该洗砂场全称是沈丘县瑞丰金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沈丘卞路口乡大郭庄行政村南,法人代表曹超,办理有营业执照:91411624MA46B03N7L,环境影响报告于2019年6月25日经沈丘县环保局审批(沈环审〔2019〕20号)。2019年9月开始建设,主要以建筑废料和废石料为原料,经粉碎、筛分、清洗等工艺生产机制石子和砂子,目前正在建设中未生产。调查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进出场道路未硬化,地面积尘较多,车辆在拉土运输过程中产生扬尘,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目前,已责令停止运输,保持好道路的日常清洁,及时对道路两侧及路面进行清扫和洒水。关于多次反映无果问题,调查人员调阅2019年9月以来信访举报台账,未发现有对该企业的污染举报记录。

问题2:经查,反应问题属实。三里井拆迁工地位于北城办事处张庄居委会三里井村,属棚户区改造拆迁项目工地,已于2019年5月拆迁完毕。调查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改拆迁工地原有覆盖网已老化,现场堆存有部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三、处理整改情况

问题1:针对该洗砂场存在的问题,调查组已责令该公司立即对场内裸露地面进行覆盖,对进出场道路进行硬化,硬化完成前,停止运输物料作业。同时,保持道路的日常清洁,及时对道路两侧及路面进行清扫洒水,避免扬尘现象。目前,道路积尘已清理完成。

问题2: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沈丘县北城办事处居委会立即组织人力物力对该拆迁工地生活垃圾进行了全面清理清运,对建筑垃圾进行了覆盖。

下一步,沈丘县政府将责令卞路口乡政府、北城办事处和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不定期开展环境问题排查,杜绝类似环境问题再次出现。

编号:D411600000000201912180003

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

2019年12月18日,我市接到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组交办案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迅速开展调查,立即整改落实,现将编号D411600000000201912180003号案件具体查处结果报告如下:

一、案件反映情况

扶沟县大李村乡南1公里、商砼站南,有一家磕石场,生产时噪音较大,粉尘严重,无任何防范措施,现在还在生产。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反映问题属实。该磕石场全称是河南琼洲建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位于S102线西侧原蚊香厂院内。2019年9月12日注册成立,法人代表李林松,经营范围:砂石加工、制砂、洗砂、磕石等,无环保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属于“散乱污”企业。2019年11月上旬,该公司购买二手洗砂设备陆续组装,11月18日安装完成非法试生产时,被大李庄乡环保所工作人员巡查发现。大李庄乡政府于次日对其下达了取缔通知书,立即对其断水断电,要求其自行拆除设备。11月底业主已将传送带、电机等设备进行转卖处理,目前只剩个别设备因没联系到合适买家,暂时存放院内。

关于群众反映的“现在还在生产”问题,经调查组核实,自11月19日大李庄乡政府要求其取缔后,该场一直未生产。

三、处理整改情况

针对调查核实情况,当地政府立即联合相关部门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彻底取缔,目前已取缔到位。下一步,扶沟县将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开展全方位排查和专项整治,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编号:D411600000000201912180004

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

2019年12月18日,我市接到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组交办案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迅速开展调查,立即整改落实,现将编号D411600000000201912180004号案件具体查处结果报告如下:

一、案件反映情况

沈丘县北城区张庄西南角,地头旁全是生活垃圾,河水受到污染。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反映问题属实。群众反映的垃圾点位于张庄居委会西蔡河旁,来源于周围居民的生活垃圾,因日常管理中,垃圾未得到清理清运,造成垃圾滞留堆存现象,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但没有对河水造成污染。

三、处理整改情况

针对调查情况,北城办事处立即组织人力物力对该垃圾点进行了清理,现已全面清理完毕。下一步,沈丘县将责令北城办事处加强生活垃圾清运管理,做到垃圾日清日运不堆存,切实改善周边环境质量。

编号:D411600000000201912180005

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

2019年12月18日,我市接到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组交办案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迅速开展调查,立即整改落实,现将编号D411600000000201912180005号案件具体查处结果报告如下:

一、案件反映情况

太康县城关镇朱庄社区南头有大片建筑垃圾,无人清扫管理。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反映问题属实。朱庄社区广场东路接近河堤附近堆存有建筑垃圾,约30立方米。因广场东路往南至河提未修通,加之离垃圾中转站较远,附近无人监管,附近居民图方便把装修垃圾等倾倒此处,造成建筑垃圾堆存现象。

三、处理整改情况

针对调查情况,当地政府迅速组织人力物力对朱庄社区南头垃圾进行清理,现已清理干净。同时,设置醒目标识牌,并指派专人负责监管,防止出现附近居民倾倒垃圾现象发生。

四、责任追究情况

经研究,太康县城关镇给予负有环境监管责任的网格化监管员马图河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李峰山警告处分。

编号:D411600000000201912180006

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

2019年12月18日,我市接到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组交办案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迅速开展调查,立即整改落实,现将编号D411600000000201912180006号案件具体查处结果报告如下:

一、案件反映情况

沈丘县东城区王庄东头与下溜村西头交界处、102省道南约10米的赵纪伟砂石料场,白天12点左右开工,晚上天黑以后开工。附近的砂石料场都已关闭,赵纪伟砂石料场还在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比较大,噪声扰民。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反映问题属实。赵纪伟砂石料场位于沈丘县东城办事处尤庄行政村王庄村东,业主赵纪伟,经营方式是从外地进购砂子、石子销售,无任何手续。2019年9月当地政府发现其违法经营后,已联合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取缔,当时拆除了地磅、清除了原料。此次接到转办件后,调查组检查时发现,该场堆放有少量私自购进的石子和砂子,仍存在非法销售行为。

三、处理整改情况

针对调查情况,调查组立即责成东城办事处对料场内砂石料进行清除,并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彻底取缔,目前,已全部取缔完毕。

四、责任追究情况

经研究,沈丘县东城办事处纪工委给予负有监管责任的尤庄村党支部书记李尊森党内警告处分。

编号:D411600000000201912180007

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

2019年12月18日,我市接到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组交办案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迅速开展调查,立即整改落实,现将编号D411600000000201912180007号案件具体查处结果报告如下:

一、案件反映情况

周口市周项路到驾驶员考试中心,有一段300米的马路年久失修,坑坑洼洼。晴天时,车辆来往引起扬尘比较大。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反映问题属实。该路段属于周项路沿途通往驾驶员考试中心的一段村道,道路已完成路面砖渣垫层铺筑,但由于车辆频繁经过,导致路面破损,坑洼不平。

该路段西侧围挡内为开发区金穗路新建工程,此项目经周口市发改委(周发改城市〔2018〕485号)批复。目前,项目主干道已完成路面敷油,由于道路红线涉及海萍驾校土地问题及看守所搬迁问题,导致新建道路竣工时间延迟,该新建道路预计2020年3月竣工。道路建成后,东侧300米村道将停用,列入拆迁区域重新规划,为避免重复投资,暂未对该村道进一步修整。

三、处理整改情况

针对调查核实情况,周口市经济开发区要求施工方按照时间节点,加快施工进度。同时,要求淮河路办事处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做好日常监管,加大清扫保洁力度,避免扬尘现象。

编号:D411600000000201912160001

(第四批)

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

2019年12月16日,我市接到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组交办案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迅速开展调查,立即整改落实,现将编号D411600000000201912160001号案件具体查处结果报告如下:

一、案件反映情况

太康县转楼乡姜庄村转楼中学南300米左右路东,有一家洗浴中心自打一眼深水井,污水通过渗坑排入地下,影响居民生活。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反映问题属实。该洗浴中心全称是帅鑫温泉商务会所,位于太康县转楼乡,法人代表李陆军,统一信用代码92411627MA4303K45P,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号201941162700000323,取水许可证号(豫1404)字〔2017〕第005号),建于2015年,当年底投入运行,洗浴废水经两个沉淀池沉淀后排入下水道,有转楼乡政府出具的相关证明。检查人员现场核查看到,沉淀池已经硬化,不属于渗坑,也不存在私自打深水井问题。

三、处理整改情况

针对检查核实情况,调查组责令业主停业整改封堵排污口,停止向下水道排放废水。同时,按照要求规范沉淀池,配套建设废水处理设备,通过净化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经第三方检测合格后方可恢复经营。

2019年12月22日

2019-12-23 1 1 周口日报 content_87659.html 1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六批转办案件查处情况的公示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