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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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实施意见

本报讯 (记者 宋馨) 为进一步抓紧抓实抓细我市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巩固拓展疫情持续向好发展态势,结合我市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近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强调,要分区分级,做好常态化防控工作。对于连续14天内无新增确诊病例(不含输入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下同)为低风险地区,采取以下常态化防控措施。一是预防为主,科学佩戴口罩,减少人员聚集,加强通风消毒等;二是关口前移,落实常态化“四早”措施,即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确保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三是突出重点,对重点场所、重点机构、重点人群、医疗机构、校园、社区等,实施常态化精准防控。四是提高健康素养。对于中风险地区(连续14天内发生不超过10例确诊病例,或1起聚集性疫情),要在做好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有效救治患者、划定防控范围、规范疫点处置、主动搜索病例、启动强化监测、及时上报信息。对于高风险地区(连续14天内出现10例及以上确诊病例,或发生2起及以上的聚集性疫情),要在全面落实中风险地区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扩大防控区域范围,限制人群聚集性活动,强化区域管控,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意见》还要求,要加强能力建设,做好物资储备,扩大检测范围,发挥大数据作用,做好常态化防控保障;加强领导,压实常态化防控责任。①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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