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下列社会组织存在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本机关依法对下列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下附:给予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的社会组织名单
2020年7月4日
给予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的社会组织名单
序号社会组织名称
1 梅英双语幼儿园
2 新加坡周口幼儿英苗园
3 周口安琪幼儿园
4 周口博宇双语幼稚园
5 周口金苹果幼儿园
6 周口金童双语幼儿园
7 川汇区金色摇篮幼儿园
8 周口文人幼儿园
9 周口市实验中学
10 周口市福音医院
11 周口中山医院
12 周口市博爱妇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