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7月10日
第03版:综合新闻 PDF版

市“创文办”发布中心城区“创文”督查通报——

要求相关单位对标对表限期整改到位

□记者 王凯

为深入推进中心城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创建工作开展,7月6日下午,市创建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创文办”)组成三个督查组,对川汇区、淮阳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所属部分点位“创文”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对于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创文办”要求相关责任单位对标对表限期整改到位。

川汇区

6月23日上午,川汇区召开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工作动员会,贯彻落实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工作动员会精神,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政委、区长任指挥长的文明城市创建指挥部。制定下发了《关于调整川汇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组成人员及职责分工的通知》《川汇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川汇区2020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工作任务分解》等文件,成立了4个日常督导组、1个专项督导组、1个综合督导组、3个执纪检查问责组,组织召开专题培训会,统一思想,明确督导任务、形式和目标。

督导检查组在实地检查中发现,川汇区文化艺术中心前台志愿服务项目不全,便民服务设施缺失;中心对面广场上公共厕所异味较大,洗手台下水管道破损,未设置无障碍卫生间,未安装无障碍设施等,保洁人员工作间内杂物过多、堆放无序;厕所周边存在杂物乱堆、垃圾乱倒等现象。文化广场南侧公共卫生间门、照明设施损坏严重,无障碍卫生间不能使用;附近共享单车、私家车停放混乱。

小桥街道办事处无“创文”宣传专栏,无《市民文明公约》《市民行为十不准守则》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展示栏,未发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相关宣传内容,“创文”宣传氛围不浓厚;服务大厅门口未设置无障碍通道,大厅志愿服务站内无轮椅、饮水机等设施;未成年人活动中心标识牌不明晰;消防设施不齐全;楼梯扶手有灰尘,环境卫生有待进一步改善。

金海办事处孙咀行政村周边空气异味较大;无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展示栏,《市民文明公约》《市民行为十不准守则》等公益宣传内容未设立,“创文”宣传氛围不浓厚;正在整修的坑塘附近未设置警戒线等安全设施。

兴业路兴业社区东50米墙体公益广告破损。复兴路群众文化活动广场内垃圾桶歪斜,绿化标识牌歪倒;道路两侧共享单车、私家车停放混乱;“门前三包”落实不到位,存在杂物乱堆放现象。

淮阳区

近日,召开了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对“创文”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印发了《关于调整周口市淮阳区创建文明城市指挥部组成人员及职责分工的通知》《周口市淮阳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淮阳区2020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工作任务分解》等文件,对69个责任单位和18个乡镇下发了《淮阳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工作台账》,对创建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

督导检查组在实地检查中发现,该区整体“创文”氛围不够浓,“五有”(有机构、有人员、有办公场所、有车辆、有经费)落实不到位。淮阳汽车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公益宣传内容少,“创文”氛围不浓厚;广场上共享单车、非机动车辆停放混乱,部分区域有黄土裸露;志愿服务站无登记本,药品箱内药品种类较少;购票窗口不规范,缺少岗位职责及工作标准等;卫生间清扫不及时,无障碍卫生间未开放;垃圾桶摆放不规范;城乡客运车辆车体较脏,广告内容不统一。

苏子公园无“创文”宣传栏,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旅游等相关宣传内容,“创文”宣传氛围不浓;园内垃圾桶陈旧、破损严重,垃圾乱扔未入桶;建筑工地无围挡等防尘措施;园内供市民休闲娱乐的桌椅摆放不整齐,存在非机动车辆乱停放现象。

左庄新村未设置道德模范宣传栏;无村规民约、村史文化、乡风文明等展示栏;弦歌东路与人民路交叉口未设置道路指示牌及红绿灯。

环湖路“天下第一荷”园内木栅栏破损,无文明旅游相关提示栏,无“创文”相关内容宣传;环湖东路道路两侧无“创文”相关宣传标语,道路东侧村庄外墙裸露,部分外墙未粉刷。

太昊陵码头无文明旅游、文明公约等提示栏,“创文”宣传氛围不够浓;无“文明使者”志愿服务站;无公共厕所指示牌。

太昊陵广场“创文”宣传氛围不够浓;无“文明使者”志愿服务站。

天宏世贸商场“创文”宣传氛围不够浓;未设置无障碍通道;商场门口非机动车辆停放无序;商场内未发现诚信经营、文明商户等展示牌;禁烟标识不明显;无“文明使者”志愿服务站。

海洋馆无诚信经营等相关内容,“创文”宣传氛围不够浓,馆外商业街不规范,水池内有漂浮物。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6月22日,示范区召开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动员会,传达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动员大会会议精神;6月24日召开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任务交办工作会议,对“创文”重点任务进行分解、交办和部署。

督导检查组在实地检查中发现,该区有“创文”实地考察点位工作台账和责任单位分工,但“五有”落实情况不力,办公场所是党政办公室(无门牌、工作制度未上墙、无人员分工牌),有人员(但未明确具体“创文”人员),车辆是办公室随时抽调,据工作人员介绍有50万元经费保障。

经济开发区

6月19日下午,经济开发区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动员会,传达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动员大会会议精神;6月24日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任务交办工作会议,对“创文”重点任务进行明确、交办和部署。督导检查组实地检查中发现,该区有机构、有人员(抽调10人)、有办公场所、有车辆,有批文拨付30万元经费保障,“五有”落实到位,有“创文”实地考察点位工作台账及责任单位分工,“创文”工作有序进行。

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

6月24日,港区下发《周口港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工作实施方案》;7月6日召开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任务交办工作会议,对“创文”重点任务进行分解、交办和部署。

督导检查组实地检查中发现,该区有机构、有人员(专人负责“创文”工作)、有办公场所(无门牌、无墙体工作制度和人员分工牌)、有车辆,划拨6万元经费保障,“五有”基本落实到位,有“创文”实地考察点位工作台账及责任单位分工。

针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创文办”要求各区要切实加强对“创文”工作的领导,强化目标责任,确保“五有”落实到位,对照实地考察点位的类别和标准,摸清创建点位底数,逐个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所属辖区内各个点位的薄弱环节和短板,采取销号制度,对标对表,挂图作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市“创文办”将对各区工作推进整改情况持续跟踪问效,确保各项创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①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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