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非法集资风险处置三年攻坚行动安排,全县2件非法集资案件已经处置完毕,现予以结案公告:
河南励宁置业有限公司(石伟、陈圣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017年5月11日公安局立案打击,2019年10月16日经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涉案资金1385万元已于2019年9月3日前全部清退兑付集资参与群众。
鹿邑县王皮溜“豫鸣春”沙发厂(普传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017年5月3日公安局立案打击,2019年6月27日经鹿邑县人民法院审结,经司法机关审查无可追缴的涉案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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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鹿邑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