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秀贞,因你从2005年10月起至今,连续旷工超过15天以上,并与公司失去联系,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电网公司员工奖惩规定》(国家电网企管【2021】63号)相关规定,公司对你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经多次与你联系未果,请你自本通告刊登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否则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周口龙润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