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1日
第08版:法治·烟草 PDF版

守护成长

记者 岳建辉

“你好,是烟草局吗?我要举报一家电子烟店,居然卖电子烟给我的孩子!”

12月10日,郸城县烟草专卖局接到了市民吴先生的举报投诉电话,反映其正在上中学的孩子偷买电子烟被家人发现,经追问后得知,因好奇心驱使,于当日上午在位于郸城县交通路上某电子烟实体店内花费40元购买了电子烟。对该实体店老板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的违法行为,吴先生请求郸城县烟草专卖局予以严厉查处。

“这个举报关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对该店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行为,必须迅速核查、依法严打!”该局随即指派第一市场监管稽查队,对涉案电子烟实体店进行了实地调查。通过对该电子烟店老板韩某的询问,结合举报人吴先生及其孩子的证词,辅以调阅现场监控视频、查看销售记录台账等方式,执法人员掌握了韩某在事发当天,未要求吴先生孩子出示身份证件以核验年龄这一事实,查证了该店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的违法行为。

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韩某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0元,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我们未尽到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甘愿接受处罚。”电子烟店老板韩某表示受到深刻教训。

据悉,该案是自开展“守护成长”专项行动以来,郸城县烟草专卖局查获的首例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案件,该案的成功办理,起到了“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积极影响。“下一步,我们将深入推进‘守护成长’专项行动,加强监管不放松,守护成长不缺位,把严厉打击向未成年人售烟行为作为常态化监管重点,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郸城县烟草专卖局负责人表示。

2021-12-31 1 1 周口日报 content_156522.html 1 守护成长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