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1月15日
第02版:要闻 PDF版

我市诚信“红黑榜”即将公布

让守信者畅通无阻失信者寸步难行

记者 宋馨 窦娜

1月14日上午,我市举行诚信建设“红黑榜”新闻发布会。记者了解到,我市60家企业被列入法人红名单,101家企业被列入法人黑名单,170人被列入自然人黑名单,届时红黑名单详细信息将在“信用周口”网站统一公示。

此次发布会由市文明办、市信用办联合市直有关部门共同举行。发布会上,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刘淑君通报了2021年度周口市诚信建设“红黑榜”情况,市发改委四级调研员王瑛介绍了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孙杰、国家税务总局周口市税务局副局长李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处副处长李全中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01家企业170人被列入黑名单

“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是社会和谐的基石和重要特征。”发布会上,刘淑君说,2021年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社会诚信建设的工作部署,发挥职能优势,突出工作重点,层层传导压力,实现上下联动。通过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加强征信体系建设,开展集中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失信行为,构建了信用联合奖惩联动机制,全市诚信建设制度化不断推进,全社会诚信水平不断提升。

刘淑君表示,在市文明办、市信用办汇集的各单位2021年度认定的红黑名单,其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12家企业列入法人红名单、57家企业列入法人黑名单;市税务局将17家企业列入法人红名单、8家企业列入法人黑名单;市中级人民法院将170人列入自然人黑名单、36家企业列入法人黑名单;市生态环境局将31家企业列入法人红名单。以上诚信建设“红黑名单”详细信息将在“信用周口”网站统一公示。

“市文明办、市信用办等市直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对以上发布的红黑名单实施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行动,让守信者充分体会到诚信带来的便利,让失信者认识到失信将处处受限、寸步难行。” 刘淑君说,下一步,市文明办将继续协调各级各有关单位夯实责任、完善制度、加大力度、强化措施,把各方面力量调动起来,凝聚诚信建设强大合力,形成人人守信、社会互信的良好局面,切实推进我市诚信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失信者如何挽回信用

市场主体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情形通常有哪些?发布会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孙杰说:“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以下情形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1.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2.未在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3.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4.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

孙杰提醒广大市场主体,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是法定的年报时间,逾期不年报的企业占全市列入经营异常名录80%,切记企业年报是义务、也是责任、更是诚信。

市场主体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后果是什么?市场主体如何进行信用修复?孙杰说:“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荣誉称号授予、银行业务办理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市场主体在知道自己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后,应到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信用修复申请,也可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网上提交申请。企业信用修复需要提供的资料:(一)信用修复申请书;(二)守信承诺书;(三)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的相关材料;(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加快信用信息共享

2021年以来,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全力做好依法依规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加快信用信息共享、案件执行等相关工作。

“依法依规实施信用联合惩戒,与公安机关展开协作,在查找被执行人下落、查找被执行人车辆、打击拒执犯罪方面形成长效化机制。”发布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处副处长李全中说,2021年涉嫌拒执犯罪的案件立案61件,涉嫌骗取贷款的案件移交公安34件,部分案件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侦查中。同时,加快信用信息共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与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等部门公共信用信息实现资源共享。

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涉及民生的案件执行方面,李全中说:“对10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以及涉民生案件优先执行、应执尽执。截至目前,我市两级法院,10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已实际执结1626件,执行到位金额5551.67万元;涉民生案件已实际执结案件数863件,执行到位金额6363.177万元;涉小微企业案件已实际执结224件,执行到位金额8565.82万元;涉金融案件已实际执结案件792件,执行到位金额15460.88万元(不含农信社案例);在全省开展的涉农信社案件集中执行活动中,受理涉农信社执行案件2681件,执行到位金额131371.54万元。”

银税互动惩戒失信黑榜企业

税务系统制定纳税信用“红黑榜”的标准是什么?税务机关对信用评价结果修复有什么具体政策?市税务局副局长李霞回答了记者提问。

李霞说:“税务系统进行信用评价的依据是纳税人的实际纳税情况,红榜企业要求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为A级,在民生、经济、纳税等方面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企业,对红榜企业,税务部门采取设置绿色服务通道,开展税收业务专门辅导等激励措施。黑榜企业一般是在纳税方面有违法行为,如因偷税、虚开倒卖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法律法规处罚的企业,定义为黑名单企业,对失信黑榜企业,税务部门采取限制发票领用,通过银税互动限制贷款行为等措施进行惩戒。”李霞表示。

2021年,在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中,将纳税信用修复范围扩充到34项涉税事宜,可修复指标达到45个,涵盖大部分涉税业务,满足纳税人信用修复需求。李霞说,通过这些信用修复政策,鼓励和引导纳税人增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主动纠正纳税失信行为,及时挽回信用损失,受到了广大纳税人的称赞。③8

2022-01-15 记者 宋馨 窦娜 我市诚信“红黑榜”即将公布 1 1 周口日报 content_157747.html 1 让守信者畅通无阻失信者寸步难行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