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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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立法计划确定

水资源保护与电梯安全管理列入立法审议项目

本报讯(记者 刘昂)近日,记者获悉,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加快周口发展、高质量崛起,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周口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地方立法计划》。《周口市水资源保护和综合利用条例》《周口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被列为今年立法审议项目。

水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源和基本保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周口高质量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市五次党代会提出,“实施生态水系连通工程,以市域‘三横两纵’的水网骨架和177条自然水系为基础、引调水工程为通道、调蓄工程为节点、智慧化调控为手段,以功能化、生态化、景观化为目标,在全省率先构建内外连通、蓄洪兼备、旱浇涝排、生态宜居、功能多样的现代化水网体系”。制定地方性法规,以严格的法律制度为我市水资源保护和综合利用提供法治保障,是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地方立法服务我市发展大局的重要体现。

据统计,2020年我市水资源总量30.51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11.04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21.25亿立方米,地表水与地下水资源重复量1.78亿立方米;总供水量18.70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供水量4.20亿立方米,地下水供水量14.50亿立方米,地下水供水量占总供水量的77.5%,是我市居民生活和工农业生产的主要水源。经前期立法调研发现,我市水资源管理方面存在非法取水、取用水过程监管不严、社会公众节水意识不强、浪费水资源时有发生、部门之间协调不到位等问题,迫切需要通过地方立法对水资源保护和综合利用予以规范。

市人大常委会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河南省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立法计划安排制定水资源保护和综合利用地方法规,明确各级政府责任和部门职责、水资源管理执法主体;规范治理地下水无序开采,整改管理缺位;明确违反水资源保护和综合利用行为的法律责任。市人大常委会督促指导市水利局、市司法局以及相关部门,做好法规草案起草工作。

电梯安全,事关民生。《周口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由2020年度立法调研项目列入今年立法审议项目,是依法加强电梯安全管理的迫切需要,也是市人大常委会加强民生立法、重点领域立法的重要体现。

近年来,随着我市快速发展,电梯作为代步工具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日益密切,全市电梯保有量逐年增长,老旧电梯数量逐年增多。据统计,目前我市电梯拥有量29995台,其中15年以上电梯83台,10年以上电梯786台,5年至10年电梯4785台,2年以上电梯19431台,2年以内电梯4910台。现有本地注册电梯维保单位40家,异地驻周口电梯维保单位42家。经前期立法调研发现,目前存在电梯使用单位安全意识淡薄,电梯维护保养流于形式;电梯使用单位不明确,权责不清;电梯管理无序,政府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尚未形成;电梯维保、检验费用没有保障;电梯困人、电梯坠落时有发生等问题,亟待通过地方立法对电梯安全管理予以规范。

市人大常委会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立法计划安排制定电梯安全管理地方法规,界定电梯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推动部门之间对电梯安全协调、统一管理,明确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强化电梯安全隐患整治,明确损害电梯安全行为的法律责任。市人大常委会督促指导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做好法规草案起草工作。    

此外,记者了解到,市人大常委会把电动自行车管理、燃气管理立法作为年度立法调研项目列入我市2022年度地方立法计划,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充电安全等问题,以及燃气管理权责不清、燃气使用事故时有发生等问题,指导相关部门进行立法前调研,摸清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出解决问题的措施,为电动自行车管理、燃气管理立法打好基础。

据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同志介绍,市人大常委会将按照“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要求,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地方特色,确保立出来的法规站得住、行得通、真管用。②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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