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3月17日
第03版:理论·法治 PDF版

郸城县人民检察院

办理首起认罪认罚听取 意见同步录音录像案件

本报讯 (记者 陈军强)“我们是郸城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人员,经审查,你涉嫌危险作业罪一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你表示自愿认罪认罚,现根据法律规定,在办案工作区就认罪认罚听取你的意见,并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你指派了值班律师在场见证。听取过程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录音录像从现在开始,至签署完毕结束。”

3月11日上午,郸城县人民检察院首次通过同步录音录像的方式对路某某涉嫌危险作业一案开展认罪认罚工作。听取意见过程中,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昉依法向犯罪嫌疑人告知了权利义务和认罪认罚相关法律规定,释明了认罪认罚的法律性质和法律后果,及自愿认罪认罚后无正当理由撤回认罪认罚具结的法律后果。随后,王昉围绕犯罪嫌疑人涉嫌的事实、罪名、量刑建议、程序适用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释法说理。犯罪嫌疑人仔细听取了涉嫌罪名及量刑建议,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对认定的事实、定性、处理意见均无异议,值班律师就案件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后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犯罪嫌疑人当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认罪认罚工作结束后,检察人员在第一时间将听取意见和具结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刻录成光盘,按照“一案一光盘”的原则,案件办结后由承办人随案归档。

犯罪嫌疑人路某某表示,在镜头见证下更愿意信服检察官的释法说理工作。值班律师田律师表示,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能够推动案件检察官与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的良性沟通与互动,让释法说理工作更加有透明度、可信度,更能提升司法办案的公信力。

下一步,郸城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和技术保障,全面推进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持续抓好落实,细化工作流程,切实提升认罪认罚听取意见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提升案件办理质效,让公平正义看得见。

2022-03-17 郸城县人民检察院 1 1 周口日报 content_162600.html 1 办理首起认罪认罚听取 意见同步录音录像案件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