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4月21日
第03版:理论·法治 PDF版

胡大江:以工匠精神雕琢每一起案件

记者 彭慧

人物档案:胡大江,淮阳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曾荣获“全省民行系统法律文书竞赛”二等奖、河南省第十一届优秀公诉人比赛“优秀公诉人”称号、周口市第六届优秀公诉人比赛“十佳公诉人”和“优秀辩手”称号,被团市委表彰为“模范团干部”,先后被区委、区政府表彰为第二届“优秀检察官”、“百村治理工作先进个人”,被周口市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5次,通令嘉奖3次。近日,胡大江被表彰为“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

主动担责 秉公执法树检威

近年来,胡大江积极主动地投入到中央部署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其中,他审查起诉的原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督办的郑某等涉黑案,一审宣判后,即被省公安厅评定为全省涉黑恶典型案例,主犯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案包括主犯郑某在内,共计移送审查犯罪嫌疑人11名,案事件50余起,卷宗41册,同步录音录像及其他视听资料13份。与此同时,河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发了督办通知,在工作量和时间明显不成正比的情况下,胡大江受理案件后,立即表现出了一名检察官应有的政治素养,不等不靠、不提要求,在其他案件不停办的情况下,主动加压,采取“五加二、白加黑”的工作模式,阅卷提审,仅用一周的时间就阅卷完毕,提出了5000余字120余条的补查提纲,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后又加班加点,制作完成了100多页3万余字的审查报告及汇报材料。胡大江又快又好地办理了该案,为淮阳“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完美收官作出了很大的贡献。

精益求精 追求一流显成效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胡大江还积极投入职务犯罪案件的提前介入及审查起诉工作中。他总是以追求极致的工匠精神,努力将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精品。其中,胡大江承办的副厅级干部原某特大受贿案中,原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该案是监察体制改革后淮阳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河南省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胡大江尚无经验可借鉴。在本案移送淮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前,胡大江就主动加强与监察委的工作对接,提前做好衔接准备工作,为案件的顺利移送交接筑牢基础,保障了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环节的连续性和办案程序的完整性。胡大江认真阅卷,细致审查案件相关证据材料,针对疑点多次提审,全面从严把握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针对该案的焦点问题,胡大江多次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和省市检察院领导的建议。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为该案快审快诉成功扫清障碍,体现出检察机关反腐败的坚定决心。

胸怀大局 为民执法促公正

胡大江始终把人民满意作为衡量办案的标准。他充分利用自身刑检工作及职务犯罪案件查办经验优势,主动融入,服务大局,积极办理扶贫领域腐败案件。截至目前,胡大江已独立受理审查起诉发生在扶贫领域的各种腐败案件20余件,已全部被提起公诉并作出有罪判决,有力打击了发生在扶贫领域的“蝇贪”“蚁贪”等严重损害公平正义、破坏群众获得感的基层微腐败案件,为保障综合治理工作顺利推进和取得三大攻坚战胜利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在办案过程中,胡大江还特别注重追赃挽损和以案释法。如办理的村支部书记张某贪污危房改造款一案中,在及时对张某依法作出逮捕决定后,向张某进行释法说理,敦促其积极退缴非法截留、侵占的群众危改款,并交由工作组发还给被害群众。

青春由磨砺而出彩,人生因奋斗而升华。胡大江凭着“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的追求,以实际行动践行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责任担当,诠释了一名基层检察官讲政治、懂业务、有水平、有口碑的人生定义,影响和引领着身边一个又一个检察人。

2022-04-21 记者 彭慧 1 1 周口日报 content_165204.html 1 胡大江:以工匠精神雕琢每一起案件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