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3日
第04版:平安周口 PDF版

社矫期内再违法 撤销缓刑被收监

本报讯 2024年9月3日,高某某因犯盗窃罪,被扶沟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24年11月8日,社矫期内,高某再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停放在路边的电动三轮车盗走。经鉴定,被盗电动三轮车价值3000元。扶沟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高某某构成盗窃罪,应撤销缓刑,数罪并罚。扶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高某某被扶沟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缓刑本是给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犯罪分子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如果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能够遵守监管规定,原判刑罚则不再执行。社区矫正绝不是逃避法律制裁的“避风港”,社区矫正对象被宣告判处缓刑,应珍惜监外服刑的机会,认真遵守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用实际行动改正自己的错误,不可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通讯员 邹萍玲 万晓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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