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太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姚贡献因违反规定,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开除处分,处分文件:《河南太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姚贡献的处分决定》(太农商〔2025〕6号)。请姚贡献于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至我公司办理离职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的一切后果由姚贡献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河南太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