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25日
第07版:周口医保 PDF版

周口市门诊统筹医保政策

城镇职工门诊统筹政策 一、起付标准。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统筹不设起付标准;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按次设定,每次50元。一个自然日内在同一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多次就诊只负担一次起付标准。 二、支付限额。一个参保年度内,在职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元,退休人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 三、支付比例。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在职职工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比例为50%,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比例为55%,退休人员的支付比例高于在职职工10个百分点;参保人员办理家庭医生签约后,在签约的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支付比例在以上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城乡居民门诊统筹政策 一、起付标准。城乡居民门诊统筹不设起付标准。 二、支付限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的2倍,2025年度为800元,乡村基层医疗机构共用。 三、支付比例。参保居民在参保地县域内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使用门诊统筹,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60%。

2025-07-25 1 1 周口日报 content_278730.html 1 周口市门诊统筹医保政策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