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陈怡
近日,商水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将判处实刑后长达6年未交付执行的罪犯杨某收监羁押,成功破解了这起刑罚执行难题,捍卫了司法权威,筑牢了公平正义防线。
一纸判决搁置6年,检察监督打破僵局
2020年9月,杨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因杨某身患红斑狼疮,审前未被羁押。杨某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却拒不配合病情鉴定。法院作出的收监决定也因看守所未予接收而未能落实。杨某由此处于未被收监执行的状态,致使刑罚未能实际交付执行。
刑罚执行事关法律尊严与社会公平。商水县人民检察院主动承担监督责任,以开展刑罚交付执行专项活动为抓手,多措并举推动问题实质性解决。
多维发力促执行,公正办案层层推进
针对该案执行“梗阻”问题,商水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法院、公安等部门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多次入户核查情况、宣讲法律规定、进行思想疏导。
随后,商水县人民检察院监督法院重启暂予监外执行程序,并联合派出所、村委会,通过杨某之子进行劝导,促使杨某配合医学鉴定。检察干警全程监督,确保医学鉴定程序合法、结论真实。
与此同时,商水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医学专业人员召开公开听证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该院依法提出杨某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监督意见。法院全面采纳,并作出收监决定。
严管厚爱相结合,司法温情守护权益
收监决定作出后,商水县人民检察院会同多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分析风险隐患并制订应对预案,明确职责分工与收监方案。检察干警多次与杨某及其家属沟通,告知入监就医保障政策,协调解决用药难题,最终缓解了杨某的抵触情绪。
杨某收监后,因身体及心理原因出现抗拒监管行为。商水县人民检察院获悉后,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及时向周口市人民检察院报告相关情况,并建议看守所关注杨某的心理状况,保障其基本医疗权益。看守所随即安排心理咨询师对杨某进行心理疏导,并协调驻所医疗机构解决其用药难题。
此次监督收监,是商水县人民检察院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具体体现,既维护了法律权威,也保障了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下一步,该院将持续聚焦刑罚执行领域突出问题,依法加大监督力度,维护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