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鹿邑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冻结被执行人配偶银行账户,11天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快速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获申请执行人高度认可。
2025年4月,谭某向王某借款7650元并出具借条,承诺同年10月31日前还清。借款到期后,谭某未履行还款义务,王某遂向鹿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判决谭某偿还王某借款7650元。
2026年3月20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鹿邑县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谭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谭某未予履行,且经多种方式联系无果。执行干警遂将查控重点转向谭某之妻苑某名下财产。经查,苑某的银行账户内有足额存款。2026年3月26日,法院依法裁定冻结苑某的银行账户。
谭某发现妻子银行账户被冻结后,主动联系执行干警,承认未履行义务的错误,并于2026年3月31日将全部案款转入法院指定账户。随后,执行干警依法解冻了苑某的银行账户。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通讯员 位士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