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市川人社监察令字〔2026〕42号
经查,在周口中兴新业港产业园项目65号楼、66号楼、67号楼、71号楼、72号楼施工中,郑州嘉正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轩永久、现场负责人张石涉嫌拖欠林凤山、陈国富、范祥雷等11名农民工工资共计15.67万元,该行为违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
现责令郑州嘉正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轩永久、现场负责人张石于2026年4月15日前足额支付上述所欠工资,并于2026年4月16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材料至我局。逾期拒不履行,我局将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以捌万元整(¥80000.00)的罚款,并依法做出行政处理。
特此公告
周口市川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