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艳春
料峭春日,捧读作家飞鸟的小小说集,一页页一篇篇读下去,心情随着文字起伏跌宕,或微笑或落泪,或惊讶或深思。这些清新、质朴、真挚的文字,如窗外的春阳,暖意升腾,流淌心间,呈现一种有温度的表达;又如金黄的油菜花,摇曳春风,沁人心脾,清香醉人……
这种温度来自于他的悲悯情怀与底层书写。贴着底层飞翔,书写底层的苦难与梦想、爱与哀愁,这种草根书写,使得他的诸多作品有着泥土的芳香与质朴的本色。艺术来源于生活,此言不虚。飞鸟自己曾有过外出流浪打工的艰辛经历,这段经历如今已化作粒粒珍珠,闪烁着温润的光泽与人性的温暖。小小说《老歪》无疑是其中最有特色的一篇。文中的“我”,年仅十六岁,迫于生计,外出打工,与工友老歪搭班。老歪是个其貌不扬的汉子,不仅年龄大,而且走路还歪歪斜斜,左脚迈动左侧身子歪向一边,右脚迈动右侧身子歪向一边。就是这样一个有些滑稽外表丑陋的人,却对打工的“我”有着慈父般的情怀,在“我”艳羡别人有钱、欲跟着工友去偷盗之际,使一个计谋,故意把“我”的脚轻微砸伤,让“我”不得不卧床休息,无法与别人一起去偷盗。不明真相的“我”对老歪怀恨在心,直到工友被呼啸的警车带走,“我”因没有参与作案方才躲过一劫。当“我”后来离开工地之时,老歪告诉“我”,他曾有一个和“我”差不多大的孩子,因做坏事被警察追捕之际,跳楼身亡,“我”才明白一切。老歪在送给“我”的书籍扉页上歪斜着留言:孩子,去上学吧。读到此,我不由想起《巴黎圣母院》里的敲钟人加西莫多,一个外貌丑陋却心地善良的人。该小小说,短短千余字,却用白描一般的手法,塑造了一个温暖、真实、有着博爱情怀、如邻家大伯一样亲切的人物。一个人物立起来了,一篇小说也就有了真正的生命力。
这种温度来自于他对故乡深沉的爱与深重的忧思。打工潮席卷全国,连作者本人也曾离家打工,那些留守故乡的人又是怎样生活的呢?飞鸟用深情的目光回望故乡,关注留守儿童与老人,一篇篇精彩之作流于笔端。小小说《录音机》就是其中一朵浪花。文章以爷爷给孙子买录音机为线索,串出时代的变迁。月光下,当孩子一遍遍播放远在外地的父母的录音时,无以言说的孤独、忧伤、思念,跃然纸上。那画面如此心酸、凄楚,让人潸然泪下。小小说不同于散文,没有煽情的言说,只是用一个个鲜活生动的艺术形象,触动读者的心灵。百年前鲁迅先生呐喊:救救孩子!此刻,我似乎听到作家飞鸟也在呐喊:关注留守儿童!
这种温度同时也来自于文字的现场感。飞鸟的诸多文章,无论书写乡情、亲情、爱情,或是描写人生百态,处处都有一种在场的氛围,甚至文中的主人公就是作者“我”。这种第一人称的写法,比较注重人物心理描写,能够达到人物与环境的高度融合。这种零距离无缝对接,更能实现作者与读者的灵魂碰撞,让读者更大程度领会作品的内涵与美学体现。比如小小说《遇见另一个自己》,该篇展现了他对另类表达的尝试与文本的开拓。这类作品更能考验作者的智性与才情以及哲学思辨。文中的“我”年少时,曾因偷盗入狱,时隔多年,出狱回家,小城已物是人非。但是,当“我”背着行囊,在一个小饭店歇息时,猛然看到一个十来岁的孩子,如当年的自己,似欲行窃,于是乎,“我”腾空跃起,挥起包袱砸将过去。而结局是,人们看到一个“疯子”用砖头砸伤了自己……小小说有些荒诞,有几分黑色幽默。世界本就是充满荒诞的,有时生活比小说还更像小说。文中的少年到底是不是“我”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人们在戏剧般的情节中,掩卷深思“我是谁,从何处来,到何处去”这一深刻的哲学命题。正如我曾在一首小诗中写到:“傍晚,我看到另一个自己,向着自己走来,合而为一,我是我最坏的敌人,我是我最好的朋友。”人性的善恶、美丑、罪恶与救赎,何尝不是集于一身呢?有人说,阅读,就是发现最好的自己。我们在惬意的阅读中,越来越深地接近那个原本的自我。美好在呈现,羞愧在浮出。文中的“我”以流血的方式,完成了对自己的拯救。那么,生活中的我,又如何避免灵魂的堕落与苍白呢?
有人说,小小说,是一种平民的艺术,是“螺蛳壳里做道场”,是“尺幅里显微澜”。是啊,这种平民艺术,来自于底层,接地气,说的是百姓故事,讲的是百姓情怀;不高端,不故作姿态,是对平凡人生真、善、美的讴歌,是对凡尘世间假、丑、恶的鞭挞;是文艺场的轻骑兵,以矫健的身姿占领文学的高地;是文艺百花园里的油菜花,虽不艳丽,却也蔚为壮观,装扮春天。飞鸟的小小说,轻灵、美好、朴实,亦兼备上述特质。
泰戈尔的《飞鸟集》中云:“天空没有留下翅膀的痕迹,但我已经飞过。”谁说燕雀没有鸿鹄之志?谁说飞鸟一定不是金麻雀呢?据说,飞鸟的部分佳作已飞到大洋彼岸,被译成英文出版呢。还望飞鸟的作品再往生活的深度与广度开掘,更具深厚的文化底蕴,更有爆发力与冲击力!希望飞鸟真正成为文学界翱翔的吉祥鸟!我们期待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