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吉城 黄全红/文
通讯员 崔昊/图
“我们只想把这起交通事故尽快处理了。经你们调解,也不用在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之间奔波了,节省了时间,方便了我们。谢谢你们的帮助!”8月6日下午,因在行车过程“亲密接触”出事故的两位当事人,在市交管支队事故科院内,对市保险交通调解室负责人李霞感激地说。
这起事故中,受害者提交了病历、医疗费发票、身份证及交警部门出具的相关手续等。因事实清楚,在调解员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很快达成协议,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近年来,随着保险业快速发展和群众维权意识不断提升,涉保纠纷案件数量快速增长,突出表现在车险理赔领域。以往,保险公司和客户的纠纷多数通过诉讼解决。然而,诉讼过程时间长,事故当事双方来回奔波,保险公司与客户易形成对立,既激化了矛盾纠纷,又增大了保险公司处理纠纷的时间和经济成本,也耗费了大量司法资源。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作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来抓,决策部署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原保监会与最高法2016年11月下发《关于全面推进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建设的意见》,要求为保险纠纷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纠纷解决途径。
为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周口市保险行业协会把保险案件调解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法。2016年底,在以针对涉及人伤的交通事故纠纷调解为重点,与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合作建设了市保险行业交通调解室,保险协会委派懂法律、精业务、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专职人员负责调解工作,并从各保险公司选派了30多名理赔法务岗调解人员参与调解。当事人办手续、查资料、申请理赔实现了一站式、一体化服务,实现保险纠纷快调解、快结案、快赔付。
“如今,小额人伤案件在交管事故处理部门及保险交通调解室调解下,现场一次处理完毕,一周内就可拿到赔偿款,有效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遇到需要鉴定的疑难复杂案件调解时间也不超过30天,可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两年多来,我们接收调解案件1500多件,调解成功1300多件,调解金额近700万元……”说起这些,调解人员显得非常自豪。
除了在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事故大队设立的快速处理小额人伤案件调解室外,对于疑难复杂的案件需走司法程序的,2019年1月,周口市保险行业协会与法院方面协调,在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法庭合作建设了市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主要针对起诉案件开展诉前调解,目的是方便群众早日结案。因为调解理赔金额与审判理赔金额相差无几,所以当事双方大多选择诉前调解,以省去旷日持久的官司“拉锯战”。
为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市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紧紧围绕上级部门对诉前调解网上数据一体化改革的要求,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大数据分析,引导当事人或代理律师通过注册网上申请调解,上传相关材料。调解人员网上接收确认后,及时联系当事人、保险公司及相关人员,线上线下相结合调解案件。调解成功的,双方即可签调解协议,保险公司3至5个工作日支付理赔款;调解不成功的,也及时转立案。
李霞主任说,市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是法院、公安、司法、保险联合推出的一站式事故纠纷调解机构,中心依据我省统一的损害赔偿标准,运用信息化技术,有专业的调解员在最短的时间内,一站式调解因交通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有效降低了群众解决纠纷的成本,为群众免费提供便捷、公正、高效的道路交通事故调解赔偿服务。中心自成立半年来,已成功在线完成调解215件,调解成功166件,调解成功金额950多万元。调解工作取得的成效,受到监管部门高度认可和肯定。
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周口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王超谈到,保险协会着力保险纠纷调解工作,是保险行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依法保障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主要是为涉保纠纷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解决方案。这里面还有许多工作要做,未来针对具体流程、标准、各方配合等问题,法院、公安、司法、保险行业协会和保险公司将会共同探讨,形成会商机制,使理赔服务更快捷更方便,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如今,市保险交通调解室和市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已成为全市交通事故理赔过程中化解矛盾、防范风险的两道防线。这两道防线,在提高群众满意度,提升保险行业服务能力建设中,必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