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13日
第A07版:法与会社·检察天地 PDF版

不起诉决定彰显检察“温度”

□记者 陈永团 朱东一 通讯员 王春霞

本报讯 “感谢检察院对我作出不起诉决定,我一定不辜负检察机关的期望,学法守法,把党的关怀转化为学习动力,以优秀的学业成绩和过硬的本领回报社会。”陈某某接过决定书真诚地说。

近日,项城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韩立峰向一名在校大学生陈某某宣读了不起诉决定,并将“不起诉决定书”送到陈某某手中。韩立峰向被不起诉人陈某某阐述了不起诉的法律依据和理由,对其刑事违法事实和社会危害性进行了剖析,告诫其积极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的处罚,学法懂法、依法做事,感恩奋进、贡献社会。

经审查查明,2022年10月1日夜里,家住沈丘的在校大学生陈某某和另外两人驾驶摩托车带着狗,在项城市付集镇苏州李村附近地里非法捕猎野兔子2只和野鸡1只。2022年10月15日夜里,三人又驾驶摩托车带着狗,在该村附近地里非法捕猎野兔子4只。

侦查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在禁猎区和禁猎期内,狩猎“三有”名录中的保护动物,已触犯《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涉嫌非法狩猎罪,于2023年2月17日将陈某某移送项城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此案件中,19岁的在校大学生陈某某法律意识淡薄,非法捕猎野兔野鸡触犯了刑法。如果判了刑,将影响其一生。项城市人民检察院严格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综合考虑陈某犯罪性质、情节、悔过表现等因素,作出不起诉决定,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涉罪在校大学生陈某某,彰显了检察“温度”。

2023-03-13 2 2 周口晚报 content_195959.html 1 不起诉决定彰显检察“温度”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