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6月12日
第A05版:社会与法·综合新闻 PDF版

全市法院“执转破”工作培训会召开

推动“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

□记者 陈永团 通讯员 王秋洁 

本报讯 为加快全市法院“执转破”推进速度,构建执行程序和破产程序有序衔接机制,提升两级法院执破合议庭实际操作能力,近日,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执转破”工作培训会。会上,该院对两级法院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进行具体要求,对2023年1至5月份基层法院“执转破”案件移送情况进行了通报。

“办理破产”是评价一个地区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大力推进“执转破”工作,对于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为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僵尸企业”,依法转入破产清算程序并快速出清,可以有效解决“僵尸企业”长期占用资源、影响市场资本盘活等制约经济发展瓶颈问题,推动“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按照规定,执破合议庭由一名执行法官和两名破产审判法官组成。在推进“执转破”工作进程中,执行部门与破产审判部门之间要积极协调,加强协同配合,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打破部门条线壁垒。执行法官和破产审判法官要各司其职,运用自身的专业优势,执行部门对“执转破”案件进行初步筛选后,执破合议庭成员要严格审查执行案件是否符合转入破产程序的条件,必要时召开听证会,确保移送程序规范高效。同时,要加快工作进程,缩短案件办理时长。执行部门要加大“执转破”审查力度,务必做到应移尽移、应移快移,高标准完成工作任务;破产部门要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提高破产案件办理效率;执行法官和破产法官要了解相互的审理程序,确保“执转破”案件“出口”和“入口”顺畅。

推进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有利于健全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有利于完善司法工作机制,有利于化解执行积案,是人民法院贯彻中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部署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全市法院将最大程度地发挥“执转破”程序在打破执行僵局、化解“执行难”方面的积极作用,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执行、破产案件的双效提升,切实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办理破产”指标,服务保障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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