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07日
第06版:文化周口·书画 PDF版

一瓢居书话(感悟书法)

张华中

(接上期)

一八六

意境者,意与境也。有意则境生,无意则境亡。

意者,心也;境者,物也。心无物不生,物无心不发。心物相交,融融彻彻,胶胶漆漆,孰心孰物,非心非物,境界出焉。

意境之于韵文,有四例可举:

一、“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心感于物,物被心染,以心染境也;

二、“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心随物移,物因心造,以心造境也;

三、“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心在物中,物融于心,以心融境也;

四、“几时归去?作个闲人。对一张琴,一壶酒,一溪云。”心欲追物,物幻于心,以心幻境也。

之于书法,亦有四例应之:

一、《兰亭序》冲和萧散,典雅雍容,以心造境也;

二、《祭侄稿》雄奇朴穆,骨血峻宕,以心染境也;

三、《寒食帖》率意沉着,骨劲清寒,以心融境也;

四、《自叙帖》诡异飞动,恣肆不拘,以心幻境也。

或心手双畅,妙合自然;或解衣般礴,脱巾露肘;或“五乖五合”“墨分五色”;或无心无物,无书无我。皆书之意境也。

亦即透过书法,得象外之象,书外之意,韵外之致,味外之旨。言布白,求形质,说疾迟,讲用笔,莫如言意境。意境,本也。其他,末也。意境出而余者皆随之也。岂有舍本而逐末之谬哉!

苏轼诗云:“君看岸边苍石上,古来篙眼如蜂窠。但应此心无所住,造物虽驶如余何?”心与物之合、之融、之辨、之理,昭然若揭矣。

一八七

书家临写和创作时,或寻求法度、气象,或摭取筋骨、韵味,最终还须归乎自然。

“人法地”,生生不息,无限轮回;“地法天”,冰雪雨雾,变幻莫测;“天法道”,循律合轨,周而复始;“道法自然”,自然而然,不着痕迹。

自然,有有我之自然,有无我之自然。

董香光之书,细腻温婉,游丝若飞,有我之自然也;徐渭大草,张狂恣肆,不衫不履,无我之自然也。

有我之自然,以我布局作书,故书皆着我之色彩。康有为《广艺舟双楫》云:“逸少曰:‘作一字须数种意。’故先贵存想,驰思造化古今之故,寓情深郁豪放之间,象物于飞潸动植流峙之奇,以疾涩通八法之则,以阴阳备四时之气。新理异态,自然佚出。”

无我之自然,以书观书,不设成心。故不知何者为我、何者为书,达到书我两忘、书我合一之境界。正所谓“字虽有质,迹本无为,禀阴阳而动静,体万物以成形,达性通变,其常不主,故知书道玄妙,必资于神遇,不可以力求也,机巧必须于心悟,不可以目取”(虞世南《笔髓论》)是也。

古人为书,写有我之自然为繁,写无我之自然亦多,今人则有我之自然众矣。如泉自罅中流出,云霓随风赋形者,鲜矣。

有时,书法中之无我会比有我更真实。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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