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胡来喜
本报讯 近日,沈丘县人民法院卞路口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驾校学员退费引发的纠纷。
2021年9月,原告陈某通过驾校教练阙某的介绍,在沈丘某驾校报名学车。双方签订了培训合同,陈某依约缴纳了报名费2580元。之后,驾校按照流程安排陈某进行了体检。然而,因个人原因,陈某取消了学车计划并要求退还学费。由于双方当事人对退款数额及流程存在分歧,多次协商未果后,陈某将驾校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张保华受理该案后,并没有简单地进行判决,而是力求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张保华深入了解双方当事人诉求,耐心倾听陈某的不满和驾校的难处,逐步引导双方当事人走向和解。针对驾校提出的退款流程烦琐、需要时间核实等理由,张保华逐一进行剖析和解答,明确指出驾校应当承担的退款责任和义务,并督促其尽快履行。同时,他耐心地向陈某解释,告知陈某已经接受驾校部分服务,无法全额退还学费。在张保华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驾校退还陈某学费1500元,当场履行。
该案件的成功办理,不仅提高了司法效率,更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提升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任感和满意度。今后,沈丘县人民法院卞路口人民法庭将继续深化“枫桥经验”的应用,不断探索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让“枫桥经验”在司法领域绽放出更加绚丽的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