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汽车销售及二手车经销企业:
按照《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第2号令)《二手车流通企业经营管理规范》(SB/T 11144-2015)《河南省商品交易市场监督和管理条例》《周口市二手车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等有关规定,周口临港开发区商务局及公安、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对新备案企业周口鹏达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联合开展查验。查验组对其二手车交易市场场地面积、交易大厅面积、功能设置、功能分区及相关管理制度等软硬件进行实地查验。经查验组人员综合评议,认定周口鹏达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符合二手车市场的建设标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6日至7月23日。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单位及个人,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周口临港开发区商务局反映情况。
联系人:韩志宇,电话:8357169,地址:周口市太昊路中段2号。
周口临港开发区商务局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