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董智慧 文/图
本报讯 8月14日上午,郸城县人民法院组织刑事审判庭干警走上街头,以“保护身边动植物”为主题,开展“8·15”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
“您看,这是咱北方常见的棕头鸦雀,俗称‘黄豆鸟’。虽然它体型小巧活泼,看似常见,但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很多人觉得它可爱想私自捕捉饲养,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干警们拿着印有保护动植物图片的普法宣传页,向过往群众一一介绍。
针对群众提出的“抓只鸟算不算违法”等问题,干警们结合近两年全县审理的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内容。干警们还结合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进行普法宣传,明确告知群众非法捕猎、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将面临刑事处罚,让群众深刻认识到破坏环境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引导群众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据介绍,本次活动中,干警们共发放普法宣传页100余份,有效提升了群众对环境资源刑事审判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下一步,郸城县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环资审判职能作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为郸城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