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于沛鑫
本报讯 9月22日,淮阳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成功化解一起标的额为96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取得了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缓解企业经营压力、维护社会关系稳定的多赢效果。
2023年,原告A公司与被告B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A公司依约完成全部施工义务并办理退场手续,B公司却始终未与A公司进行工程结算,也未支付相应工程价款。
A公司多次催讨无果,面临巨大资金压力,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后无奈之下将B公司诉至淮阳区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梳理案情。由于两家公司此前有长期良好合作基础,他认为,若简单作出判决,可能加剧两家公司对立,不利于双方后续合作。为最大限度保障两家公司正常经营,实质性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决定启动诉前调解程序。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分别与两家公司深入沟通:一方面详细了解B公司当前的经营困境与实际还款意愿,明确拖欠工程价款的法律责任及违约后果;另一方面向A公司客观说明B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引导其从长远合作角度出发,适当放宽还款期限。
经过多轮耐心沟通协调,承办法官适时提出定期还款的调解方案,成功推动两家公司达成调解协议。最终,双方协议约定:B公司承诺于调解协议生效后3日内支付96万元工程款;如未按时付款,将一并向A公司支付违约金。
本案的成功调解,集中体现了淮阳区人民法院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主动作为与司法智慧。下一步,淮阳区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不断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助力企业轻装上阵,努力让司法预期更稳、让市场主体活力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