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魏兴赵
本报讯 “感谢法官,给孩子一次认识错误、重返正轨的机会!”9月23日,淮阳青年程某的母亲专程来到淮阳区人民法院,将一面印有“秉公办案执法如山 廉洁高效倾心为民”字样的锦旗,送至刑事审判庭法官刘芳手中,言语中满是感激与期许。
这一场景,源于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2025年4月,家住淮阳区的青年男子程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使用自己的多个支付账户协助对方转账,造成受害人被骗11万余元,程某从中获利1.2万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刘芳注意到程某年仅20岁、社会经验匮乏,于是在依法审理的同时,格外注重对他进行教育引导。她多次与程某耐心沟通,深入讲解涉案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法律后果,帮助他真正认识到错误。
法院经审理查明,程某的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鉴于程某系初犯,到案后认罪态度良好,且已主动退赔退赃,法院依法判处程某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
一面小小的锦旗,不仅是当事人对承办法官工作的认可,更是承办法官在审判工作中始终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的真实写照。下一步,淮阳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理念,深化寓教于审机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