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16日
第06版:社会与法·庭审内外 PDF版

郸城县人民法院

预防校园欺凌 守护“少年的你”

法院干警向同学们赠送法律宣传手册。

□通讯员 吕皓月 文/图

本报讯 3月12日上午,郸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庭庭长郑建平、少年庭负责人胡晓艳、法治辅导员赵瑞芳一行走进郸城一中,开展以防范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法治宣讲活动,为2000余名师生带来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同学间正常矛盾”与“恶意校园欺凌”如何区分?法治辅导员赵瑞芳结合高中生身心发展规律,详细讲解了校园欺凌的界定、表现形式及危害后果。她指出,肢体冲突、言语侮辱、孤立排挤、网络诽谤、恶意传谣等均属欺凌行为,并结合审判实践中的真实案例,剖析了不同欺凌场景的法律定性。她特别强调,严重校园欺凌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施暴者需承担民事赔偿、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责任,未成年绝非“免责护身符”。

“遭遇欺凌时该如何正确自救?”“目睹他人被欺凌,我们能做什么?”互动环节中,赵瑞芳通过提问引导同学们换位思考,提醒大家遭遇欺凌时要保持冷静、及时避险,第一时间向老师、家长或公安机关求助。她寄语同学们:不做欺凌的参与者,不做冷漠的旁观者,不做沉默的受害者。

授课结束后,法院干警向同学们赠送法律宣传手册1500余份。此次活动是郸城县人民法院落实法治副校长职责、推进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常态化的重要举措。

郸城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立足审判职能,持续深化“送法进校园”活动,不断创新普法形式,把法治种子播撒进校园,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2026-03-16 郸城县人民法院 2 2 周口晚报 content_298594.html 1 预防校园欺凌 守护“少年的你”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