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27日
第06版:社会与法·庭审内外 PDF版

宅基通行积怨深 法庭调解促和谐

□通讯员 刘士豪

本报讯 4月23日,太康县人民法院常营人民法庭调解一起因宅基地通行问题引发的排除妨害纠纷,促使积怨已久的邻里双方握手言和。

原告邢某甲与被告邢某乙系同村邻居,双方因宅基地通行问题长期争执,经自行协商及村委会多次调解未果后,邢某甲诉至法院,要求依法排除妨碍,保障其正常通行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意识到,此类纠纷虽涉及利益不大,却直接关系群众日常生活,更牵涉长期邻里关系。若一判了之,不仅难以消除对立情绪,还可能埋下更深隐患。为此,法官没有急于开庭,而是深入梳理案情、厘清争议焦点,并多次组织双方“面对面”沟通,耐心倾听彼此诉求,舒缓对立情绪。

调解过程中,法官一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相邻关系、排除妨害的规定,向双方释明法律关于通行权的权利义务;另一方面,引导二人顾念多年邻里情谊,互谅互让、换位思考。经过反复沟通、耐心疏导,双方当事人逐渐放下成见,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太康县人民法院常营人民法庭始终秉持司法为民宗旨,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将法、理、情有机融合于办案全过程,努力以柔性司法化解基层矛盾,用公正与温度守护乡村和谐。

2026-04-27 2 2 周口晚报 content_302343.html 1 宅基通行积怨深 法庭调解促和谐 /enpproperty-->